大中小型企業如何劃分
參照一些國家的標準及各類企業占企業總數的比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國大型企業標準定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億元以上,其中,特大型企業標準定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均在50億元及以上;中型企業標準為年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其余均為小型企業。
中小企業與小型微利企業的區別
小型微利企業,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對其明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中小企業優惠政策
1、支小再貸款: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于開辦支小再貸款支持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通知》。正式在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類別下創設支小再貸款,專門用于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同時下達全國支小再貸款額度共500億元。
2、所得稅優惠:財政部、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的,均可按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減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