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將科學發展觀植根于
- 發布時間: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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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6年,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就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和重大方針政策;今年2月1日,中共中央創紀錄連續六年下發一號文件,再次關注“三農”問題。在國際金融危機持續蔓延、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減速,對農村、農業發展的沖擊不斷顯現,做好農村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擴大國內需求,最大潛力在農村;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基礎支撐在農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點難點在農民。所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也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工商部門”)在內的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工商部門肩負著監管社會主義大市場的重任,促進新農村建設是工商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務之急就是要把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各項工作融入到推進新農村建設中。為切實做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篇大文章,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近期在湖北、江西的調研活動中強調指出:“要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做好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服務工作,充分發揮“紅盾護農”、經紀活農、合同幫農、商標富農、市場興農等一體化服務方式,進一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保ㄕ浴豆ど绦姓芾怼?008年第22期第1頁)
根據2008年7月公布的國家工商總局“三定”規定對其內設的市場規范管理機構的職責規定為:擬定規范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范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等等。對照上述職責,我們不難發現:國家工商總局在提出七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工作機制的基礎上重新強調 “紅盾護農”等五種服務方式,而且除“商標富農”以外其余四種都在市場規范管理機構的職責范圍之內。這充分說明:市場規范管理機構理應成為工商部門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排頭兵”,應始終運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和指導市場規范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支持“三農”工作和保護農民利益的自覺性,在新的起點上不斷把市場規范管理工作推向前進。以下是筆者就“紅盾護農”、經紀活農、合同幫農和市場興農四個方面談談對2009年工作的初步設想:
一、以建立四個“規范制度”為切入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及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推行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的“紅盾護農”機制
一是要建立規范經營臺賬制度。要求所有農資經營戶必須建立進銷貨臺賬,詳細記載農資商品的進貨渠道和銷售去向,并附上相應的進銷貨發票。在采購農資商品時,農資經營者應向供應商索取發票等有效憑證,查驗質量檢驗合格及有關行政許可證明;銷售時,應向購買者出具銷售憑證,切實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嚴防假劣農資商品流入市場。
二是要建立規范留樣備查制度。對經營戶每購進一批農資商品,應當首先要求其詳細填寫“兩帳兩票一書一卡”的記錄,其次對購進的農資商品重點抽取3個品種并將留樣農資商品的種類、品名、數量、進貨地點、抽樣單位負責人姓名、備查時間等詳細登記,然后由工商部門和經營農資單位或個人雙方簽字認可后進行封存,封存時間一般應為一個生產周期,到期后可將取樣退還原經營者。
三是要建立規范市場巡查制度。要結合質量承諾制,下移監管重心,將執法范圍向鄉(鎮)、農村延伸,加大對農村農資市場的巡查整治力度,特別是在農事季節要集中執法力量,開展拉網式檢查。要實行信息披露制度,公開經營戶的身份記錄和違法行為記錄,曝光典型違法農資經營戶,實施全面巡查、多重巡查、交叉巡查、層級跟蹤的監管模式。
四是要建立規范責任追究制度。必須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分級負責,以基層工商所為基礎逐級建立農資商品市場監管責任制。對發生重大假劣農資案件,造成農民嚴重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以“多措并舉、規范管理”為突破口,大力發展和規范農村經紀人,促進農業生產與市場需求相銜接,著力落實促進農民增收的“經紀活農”機制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三農”問題的核心之一是農產品流通問題,是農業生產和市場需求之間的有效銜接問題,而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正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許多鼓勵、支持農村經紀人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各級工商部門把大力扶持農村經紀人作為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的有效途徑,作為工商部門服務“三農”、打造服務型工商的重要舉措。借鑒各地經驗,筆者認為首先應有針對性地設置培訓課程,提高經紀人隊伍素質。比如可以會同農業、科技等部門有計劃地對農村經紀人進行法律法規、經紀技能、經紀合同、市場營銷和管理等內容的培訓,使其了解農村經紀人設立的條件和程序,增強農村經紀人駕馭市場的能力。同時還可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開展評選優秀經紀人活動以提高積極性。其次應提供全方位服務,幫助經紀人提升檔次。比如繼續拓寬“綠色通道”或“快速通道”,放寬農村經紀人市場準入條件,減免農村經紀人培訓費用,為季節性、臨時性從事農村經紀活動的農民進行臨時性或者一次性登記;把服務延伸到田間地頭,積極為農村經紀人開展業務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指導經紀人簽訂合同,協助經紀人申請商標,共同創建經紀活動信用體系;主動與轄區內的經紀大戶建立走訪互動機制,并根據經紀大戶的需求邀請專家學者上門指導等等。再次應嚴格規范經紀人經營行為,重點打擊無照經營及合同欺詐、坑農害農等行為。比如對農村經紀執業人員的基本情況實行備案,適時開展誡勉警示,積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為合法經紀活動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促進經紀行業健康發展。
三、以實現“訂單農業”為工作主線,開展“涉農合同幫扶”活動,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建立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合同幫農”機制
“訂單農業”是農業產業化、規?;幕A,也是推動農村生產力發展的著力點,更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方向。要充分發揮工商部門對合同的行政監管職能,把逐步推進“訂單農業”發展作為當前促進農產品流通、保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舉措,認真組織開展涉農合同幫扶工程,不斷創新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合同幫農機制,通過訂單助農、訂單興農、訂單富農,促進農民增收、產業增效,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奠定堅實基礎。筆者認為工商部門應立足本職工作,建立和完善“合同幫農機制”,穩步推進訂單農業,引導農業經營者正確認識訂單農業的作用和履行合同的嚴肅性,通過監管和示范文本的制定,嚴厲查處利用訂單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為訂單農業提供優質服務。同時還應強化跟蹤服務,建立合同示范文本推廣到戶、合同訂單備案建檔到戶、合同爭議調解到戶的長效機制,增強農民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契約意識,幫助農戶和涉農企業規范簽約行為,完善風險約束機制,提高合同的簽約率和履約率。
四、以積極培育、繁榮和規范農村市場為核心,促進搞活農村流通,完善促進農民增收的“市場興農”機制
大力發展農村市場,既是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和農民增收的現實需要,也是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客觀要求。農業結構調整、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需要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布局合理、數量充足、功能完善的市場體系予以支撐和保障。近年來,由于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農民的消費能力、消費水平不斷增強,農村消費矛盾開始轉變,消費安全已成為農民關心的首要問題。培育、繁榮和規范農村市場是保障農民消費安全、搞活農村流通的治本之策。因此,工商部門應圍繞培育、繁榮和規范農村市場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支持地方政府改造提升現有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增強市場交易服務功能,改善市場設施和環境。鼓勵、引導農村的各類企業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積極支持農業生產資料專營機構在農村建立連鎖經營機構,活躍繁榮農村市場,促進搞活農村流通。大力加強市場監管工作,切實抓好市場禽流感防控工作。比如支持、鼓勵當地依托農副產品優勢興辦集貿市場,發展特色農業、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積極開展引產幫銷,推進“場廠掛鉤”,推廣優質農副商品;大力開展創建誠信市場、誠信示范戶和示范柜臺等活動,提高農貿市場信譽和經營者的素質等等。